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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是行政公文的一種,不過現在很所企業、事業單位也頻繁使用這種文體,如董事會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會議紀要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規范格式化文書,用于記載和傳達行政機關有關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是行政機關公務活動的重要載體和工具。會議紀要只具有行政指導性質,不具有強制力,其并不能在法律上產生新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不具有行政法律效力。但會議紀要具有確定某一行政事項如何處理的初步意見,因此具有證據意義。
會議紀要主要適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其性質主要是針對會議進行情況以及最后結論的記錄,只具有指導意義,本身并不對外發生法律效力。
會議紀要不具有法律效力。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如果會議紀要僅僅作為記錄會議情況之用,并在行政機關內部傳閱,則不存在對外發生效力的問題。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如果會議紀要僅僅作為記錄會議情況之用,并在行政機關內部傳閱,則不存在對外發生效力的問題。但現實中,行政機關經常直接執行會議紀要的內容,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這實際上是以“會議紀要”之名,行“行政決定”、“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等之實。所以分析會議紀要的法律效力及其可訴性(行政訴訟中的可訴性),不可一概而論,要綜合其內容和實際情況,判斷其實際上是否構成了其他種類的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八條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于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于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準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于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于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十二)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如果會議紀要僅僅作為記錄會議情況之用,并在行政機關內部傳閱,則不存在對外發生效力的問題。但是當前,區政府各部門,包括一些國有企業、園區管委會、鎮、街道辦事處等沒有能夠準確辨別會議紀要與其他行政公文的區別和差異,直接對外適用會議紀要指導和管理相關行政事務,將會議紀要作為依據制定規范性文件或依據會議紀要簽訂各類協議,這實際上是以“會議紀要”之名,行“行政決定”、“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等之實,同時也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則。對此,應明確會議紀要的法律性質,細化會議紀要的效力范圍、發布程序和形式;規范會議紀要記載事項轉化適用的程序和流程;加強政府依法行政,嚴格行政公文的依法適用。
一、政府會議紀要與其他行政公文的對比
(一)會議紀要的含義和特點
我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8條規定:“紀要,適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作為法定公文種類的政府會議紀要是根據政府會議記錄和會議文件以及其他有關材料加工整理而成,主要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行政公文,是反映會議基本情況和精神的紀實性公文。其主要具有綜合性、紀實性、概括性、備查性等特點。
1.綜合性。會議紀要記載的內容不是會議內容一字不差的全部記錄,而是會議記錄員經過提煉、概括歸納后形成的結果。
2.紀實性。會議紀要必須是會議宗旨、基本精神和所議定事項的概要紀實,必須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會議情況和基本精神,不能隨意增減和更改會議紀要內容。
3.概括性。會議紀要是對所有會議材料的概括、綜合和提煉,以極為簡潔精煉的文字高度概括會議的內容和結論,既要反映與會者的一致意見,又可兼顧其他有價值的看法。
4.備查性。會議紀要對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分類別、分層次予以歸納、概括,使之成為條理清楚的記載,對會議內容的真實記錄和全面概括,可以為之后的爭議提供備查、參考。
(二)會議紀要與其他行政公文的區別
《條例》第8條中,一共規定了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決議、公報、意見、函、紀要等15個文種,單就這15種不同公文的具體格式、行文規則、發文程序等并未分門別類的具體規定,只是予以籠統地規定和說明。但就政府會議紀要的形式、內容和作用來講,紀要與另外的14類公文有著明顯的區別。
1.會議紀要的內容和作用與其他公文不同。《條例》第8條第15款規定:“紀要,適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從《條例》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并未對政府會議紀要的作用予以明確的規定,只說明了適用的情形;從其范圍來看,政府會議紀要所記載的內容以會議討論的事項和結果為主要內容,是對會議核心研討內容的歸納整理和記錄,具有綜合性和概括性;而其他公文的內容主要針對具體事項的詳細全面的規定和記載。會議紀要的作用與其他公文作用最大的區別在于其作用對象的不同:會議紀要的作用對象主要針對行政機關內部,具有在行政機關內部流通、備查的作用,不具有對外行政的效力。
2.會議紀要的適用范圍與其他公文不同。就政府會議紀要的主要內容和作用來講,它不同于其他公文,是對政府各類會議的會議內容、議定事項和會議情況進行記載,有記錄和待查看、進行傳達會議精神的效用。從政府會議紀要的作用可以反推出會議紀要的適用對象是以參會的相關部門或者會議紀要記載事項所涉及的部門為主,其適用范圍限于行政機關內部。而其他公文以對外公布并對特定或者不特定行政相對人發生效力為主,其適用范圍以行政機關以外的公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為主,具有顯著的對外性。如果政府會議紀要所記載的事項需要對外發生效力,那么相關部門應以會議紀要所記載的內容為依據,制作相應的公文對外公布。
3.會議紀要的形式要求和其他公文不同?!稐l例》對公文的格式予以較為詳細和明確的規定,但未能在對紀要法律屬性準確辨別的基礎上對紀要這類公文予以特別的說明,將紀要類公文和其他公文籠統地規定統一的格式規范和要求的做法有待商榷。在對外公布的公文上,行文格式要求應予以嚴格的規范和明確化,紀要類公文的對內性也應予以明確地指出,以避免將會議紀要內容直接對應于適用情形的發生。
二、政府會議紀要的法律性質分析
會議紀要雖然是法定公文的一種類型,但它與其他公文有著明顯的區別。當前政府辦公室以及各部門未能準確地區分會議紀要與其他公文的不同性質,因此,對政府會議紀要的性質做深入、明確的定位和分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政府會議紀要的抽象性和抽象行政行為性
抽象性指對會議事項及內容做抽象、凝練的表達記載,并非一字不落的全部記錄,這與會議記錄有一定的區別。會議紀要記錄內容的形成過程,不是對會議過程中所有話語的全部記錄,會議紀要本身的“記載”功能也不是對會議內容的簡單復制,而是一個歸納、凝練和整合的過程。會議紀要中記載的關于某個事項的內容,不是解決該具體問題的詳細流程和最終結論,而僅是處理某一具體問題的原則和辦法。
抽象行政行為指由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單方做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行為。抽象行政行為有四種形式: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措施、決定和命令。就會議紀要的內容來講,其記載的事項可能會針對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做出某種約束,也可能針對具體的行政相對人做出某項約束。但會議紀要在規范性、程序性、法定性方面來講與抽象行政行為的四種形式并不相符。即使其記載的事項中部分涉及不特定行政相對人的部分權益,其本身也不具有抽象行政行為的各項特征,需經過相關部門將會議紀要中的事項依法進行轉化為有法律依據的行政行為,方能產生法律效力。所以會議紀要的形成不是抽象行政行為,其記載的事項也不能直接反復地適用于行政相對人,不具有普遍約束力,需將會議紀要內容轉化成合同(協議)、規范性文件等,方可對行政相對人產生影響。
(二)政府會議紀要非具體行政行為性
具體行政行為,指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針對特定人或事所采取具體措施的行為,其行為的內容和結果將影響某一個人或組織的權益。其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行為對象的特定性和具體化,屬于個人或組織,或者某一具體社會事項。從會議紀要所記載的內容和其本身的特點來看,會議紀要不具有行政行為的特征。因會議而形成的會議紀要不是具體行政行為。在會議紀要的形成過程中,往往會對某些具體的行政事項進行討論,并產生具有指導性、原則性的解決辦法和方式,從表面上對行政相對人的權益有影響,但實際上還是需通過相關行政機關的轉化才能對外產生效力。
(三)政府會議紀要的內部性
就會議的形成過程、記載內容和適用范圍來講,會議紀要具有內部性,即只在政府內部適用。會議紀要作為公文的一種,其適用于記載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應明確其內部性,即只在政府內部發生效力,不應直接對外發生效力。政府會議紀要記載的內容和事項是經過凝練和總結過的具有抽象性過程的內容,其對行政管理事務和行政相對人權益產生的影響應該只是具有原則性、指導性和抽象性的,并不能就此作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或是直接對行政相對人進行適用。
綜上所述,會議紀要只能對政府內部具有相應的約束力,這與其紀實性、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特征有很大關系。會議紀要以其記載、傳達的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主要在行政機關內部產生效力,一是約束與會單位和機關根據會議精神和決定處理相關事項,二是如果與會單位沒有按照會議議定的情況處理時可以有據可查。
一、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和傳達會議基本情況或主要精神、議定事項等內容的規定性公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于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三種類型:
1、辦公會議紀要(也指日常行政工作類會議紀要),主要用于單位開會討論研究問題,商定決議事項,安排布臵工作,為開展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如,XX學校工作會議紀要、部長辦公會議紀要、市委棠委會議紀要。
2、專項會議紀要(也指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主要用于各類交流會、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紀要,目的是聽取情況、傳遞信息、研討問題、啟發工作等。如,XX縣脫貧致富工作座談會議紀要。
3、代表會議紀要(也指程序類會議紀要)。它側重于記錄會議議程和通過的決議,以及今后工作的建議。如《××省第一次盲人聾啞人代表會議紀要》、《XX市第X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
另外,還有工作匯報、交流會,部門之間的聯席會等方面的紀要,但基本上都系日常工作類的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的格式
1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結尾三部分構成。
1、標題有三種方式: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也可簡化為機關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XX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紀要》;三是正副標題相結合,如《維護財政制度加強經濟管理——在XX部門XX座談會上的發言紀要》。會議紀要應在標題的下方標注成文日期,位臵居中,并用括號括起。作為文件下發的會議紀要應在版頭部分標注文號,行文單位和成文日期在文末落款(加蓋印章)。
2、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指會議概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主體,主要指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結尾,主要是對會議的總結、發言評價和主持人的要求或發出的號召、提出的要求等。一般會議紀要不需要寫結束語,主體部分寫完就結束。
三、會議紀要的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正文部分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2
1、集中概述法(綜合式)。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條項式)。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3、發言提要法(摘錄式)。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臵,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四、會議紀要的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五、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記錄格式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對于發言的內容,一是詳細具體地記錄,盡量記錄原話,主要用于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要的發言。二是摘要性記錄,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于一般性會議。
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
附:
范例一:
4
中共××市委棠委會議紀要(會議類)
[19××]第×號
時間:19××年×月××日下午至××日
地點:市委主樓218會議室
主持人:×××
出席:×××、×××、×××、×××
列席:×××、×××、×××、×××
議定事項
一、會議認真學習了省委19××年×月××日《關于進一步統一認識,堅決搞好治理整頓》的通知,對我市前段治理整頓的情況和一季度形勢逐項進行了分析和深入討論,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明確了當前和今后治理整頓的任務和工作重點。
會議認為,半年來我市在貫徹中央治理整頓方針的過程中,態度堅決,工作扎實,初見成效,但對成績不能估計過高,要看到思想認識的差距和治理整頓任務的艱巨,要按照中央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抓好治理整頓的各項工作。
會議決定:
在省委傳達中央工作會議精神后,召開市委工作會議,通過傳達中央工作會議精神,分析我市治理整頓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動員廣大黨員一心一意搞好治理整頓。會議定于4月底召開,由市委辦公室做好會議籌備工作。
二、聽取了××關于19××年慶振興××立動競賽表彰大會準備工作的匯報,原則同意“立功辦”提出的大會方案及召開時間,原則同意市級勞模及文明單位的名單,責成“立功辦”根據市委棠委意見進行調整,并做好大會準備工作。對有些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由“立功辦”再作準備,向書記辦公會匯報。
范例二:
中共XX縣委書記辦公會紀要(決定性)
襄辦文20153號
2月28日下午,縣委委書記***、縣長***召集縣委辦、縣政府辦、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文化旅游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就2015年高考工作及縣各普通高中教師編制、債務、學校發展環境等問題進行研究,現將形成的意見紀要如下:
一、教育部門要進一步調整師資結構,首先保證教學一線的需要,要澄清目前不能勝任一線教學工作且占教師編制的人員底子,人事勞動部門要盡快澄清高中教師編制情況,并就今年高中招聘教師問題拿出具體方案你好3月15日
前要拿出方案妥善解決2015年縣一高、二高新聘的36名教師的編制問題你好
二、縣財政局、審計局對縣一高、縣二高、縣三高、縣四高的債務進行全面核查,3月底前拿出方案。今后,各高中確需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后方可進行。縣財政局于3月底前拿出縣二高、縣三高、縣四高三所高中的擇校費調控意見。
三、文化、工商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強檢查,創造良好校園周邊環境;公安部門要盡快辦理在我縣就讀并申請在我縣參加今年高考的縣外學生的臨時戶口,同時要加強學校治安,并于3月10日前在縣一高成立兩個治安室,積極做好高考前的服務工作。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縣一高、二高、三高、四高四所高中進行任何形式的檢查,確需進行檢查的,要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對私自進入學校進行檢查,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教育部門要迅速召開各高中校長會議,將此次會議精神進行傳達,此外,要加大對各高中的管理力度,在精力投入上要向高中傾斜,并積極借鑒外校好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提高管理人員和教師搞好教學的積極性,同時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做好高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完成今年縣委、縣政府下達的高考目標任務。
六、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室要做好本次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
與會人員:
縣領導:***
縣委辦:***
縣政府辦:******
縣教育局:
縣財政局:
縣工商局:
列席人:
XX縣委
主題詞:教育工作一高△會議紀要
范例三:
會議記錄格式
會議名稱:
會議時間:會議地點:
記錄人:
出席與列席會議人員:
缺席人員:
會議主持人:審閱:
主要議題:
發言記錄:
地點:***會議室或黨員活動室
2015年月日簽字:黨支部會議記錄
主持者:***
記錄者***
出席者:支部全體黨員(詳見點名簿)
列席:***(職務)、***(職務)……
缺席者:***(缺席原因,如學習、出差、生病、無故等)
會議主題:1、討論支部工作報告 2、討論通過預備黨員***、***轉正
***(主持人、書記):今天,我們召開支部全體黨員大會,有**人出席,超過應到會人員半數,會議有效。今天我們還邀請***、***等幾位同志參加,大家向他們表示熱烈歡迎。今天會議是討論通過去年支部的工作報告和討論***、***的轉正。下面讓我來向大會做支部工作報告。(書記做支部工作報告)請與會同志醞釀,充分發表意見。
***(***):……
………………
[詳細記錄每位同志的發言]
***(主持人):剛才,同志們對我們的工作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我們會認真加以考慮,不斷改進工作。接下來研究預備黨員轉正(記錄詳見《發展黨員專用記錄本》)。
會議到此結束。
會議紀要書寫規范 [篇2]
一、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和傳達會議基本情況或主要精神、議定事項等內容的規定性公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于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三種類型:
1、辦公會議紀要(也指日常行政工作類會議紀要),主要用于單位開會討論研究問題,商定決議事項,安排布置工作,為開展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如,XX學校工作會議紀要、部長辦公會議紀要、市委棠委會議紀要。
2、專項會議紀要(也指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主要用于各類交流會、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紀要,目的是聽取情況、傳遞信息、研討問題、啟發工作等。如,XX縣脫貧致富工作座談會議紀要。
3、代表會議紀要(也指程序類會議紀要)。它側重于記錄會議議程和通過的決議,以及今后工作的建議。如《××省第一次盲人聾啞人代表會議紀要》、《XX市第X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
另外,還有工作匯報、交流會,部門之間的聯席會等方面的紀要,但基本上都系日常工作類的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的格式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結尾三部分構成。
1、標題有三種方式: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也可簡化為機關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XX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紀要》;三是正副標題相結合,如《維護財政制度加強經濟管理——在XX部門XX座談會上的發言紀要》。會議紀要應在標題的下方標注成文日期,位置居中,并用括號括起。作為文件下發的會議紀要應在版頭部分標注文號,行文單位和成文日期在文末落款(加蓋印章)。
2、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指會議概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主體,主要指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結尾,主要是對會議的總結、發言評價和主持人的要求或發出的號召、提出的要求等。一般會議紀要不需要寫結束語,主體部分寫完就結束。
三、會議紀要的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正文部分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綜合式)。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條項式)。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3、發言提要法(摘錄式)。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四、會議紀要的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五、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記錄格式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
對于發言的內容,一是詳細具體地記錄,盡量記錄原話,主要用于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要的發言。二是摘要性記錄,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于一般性會議。
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
以下附上例子:
中共××市委棠委會議紀要(會議類)
[19××]第×號
時間:19××年×月××日下午至××日
地點:市委主樓218會議室
主持人:×××
出席:×××、×××、×××、×××
列席:×××、×××、×××、×××
議定事項
一、會議認真學習了省委19××年×月××日《關于進一步統一認識,堅決搞好治理整頓》的通知,對我市前段治理整頓的情況和一季度形勢逐項進行了分析和深入討論,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明確了當前和今后治理整頓的任務和工作重點。
會議認為,半年來我市在貫徹中央治理整頓方針的過程中,態度堅決,工作扎實,初見成效,但對成績不能估計過高,要看到思想認識的差距和治理整頓任務的艱巨,要按照中央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抓好治理整頓的各項工作。
會議決定:
在省委傳達中央工作會議精神后,召開市委工作會議,通過傳達中央工作會議精神,分析我市治理整頓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動員廣大黨員一心一意搞好治理整頓。會議定于4月底召開,由市委辦公室做好會議籌備工作。
二、聽取了××關于19××年慶振興××立動競賽表彰大會準備工作的匯報,原則同意“立功辦”提出的大會方案及召開時間,原則同意市級勞模及文明單位的名單,責成“立功辦”根據市委棠委意見進行調整,并做好大會準備工作。對有些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由“立功辦”再作準備,向書記辦公會匯報。
會議紀要書寫規范 [篇3]
一、會議紀要的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正文部分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綜合式)。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條項式)。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3、發言提要法(摘錄式)。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
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二、會議紀要的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三、具體規范:
1.文件名:【會議紀要】:(國別):(會議日期):(會議公司):(最后修改時間).docx
例:
【會議紀要】:(韓):2015年09月08日:韓國綠十字:2015.09.08.docx
2.統一字體、格式:
·全文為宋體。標題四號加粗,正文為五號字體。
·會議紀要里附上會議照片(人員要全)。
·出席人員以“來客為先”、“職位為先”記錄原則。同職位則按照A-Z姓氏首字母排列。請書寫全名,不以職位代稱。
3.詳見范文例,如下:
【范文例:】
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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