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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內設機構根據職責劃分,設有多個職能處室,主要職責如下:
1.文秘處:負責國務院、國家部委和省政府文件的處理,負責市政府文電的審核、制發和管理,以及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
2.綜合室:為市長提供綜合政務支持,負責市政府重要政務的綜合管理,包括會議安排和文件起草等工作。
3.秘書一處至四處:分別為市政府領導提供服務,負責文件督辦、專題會議組織和相關文稿起草等工作。
4.市政府接待辦公室:負責領導的政務活動安排,參與接待活動的組織和領導外出考察的聯絡協調。
5.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以及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還承擔部門目標績效考核任務。
6.新聞信息處:負責收集和處理涉及政府工作輿情,負責新聞發布和國內外重要信息的報送。
7.市政務服務熱線辦公室:處理政務服務熱線和網絡投訴,以及便民服務咨詢等事項。
8.人事處:負責機關日常協調和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機關考核、信息公開和機構編制。
9.行政處:負責機關后勤保障,包括設施管理、財務和車輛監督協調。
10.食品安全相關處室:協調日常事務,負責食品安全政策制定、監測和應急體系建設。
11.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和信息管理。
12.金融協調辦公室:協調金融發展、風險防范和市場監管。
13.行政審批事務管理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事務的協調與管理,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指導。
這些處室分工明確,共同確保市政府的高效運轉和政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青島市委秘書長和辦公室主任有不同的職責和職能。
1.青島市委秘書長通常是指青島市委辦公廳的負責人,負責市委辦公廳的日常工作,包括協助市委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各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制定和執行市委的政策和決策等。
2.青島市委辦公室主任則通常是指青島市委辦公廳內的一個職位,主要負責市委辦公廳內部的事務管理,如文件管理、會議組織、機要保密等。
他們共同擔負著青島市委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任務,但具體職責有所不同。
市政府辦公廳設13個職能處室,多數都是廣義的秘書處。做狹義秘書工作的是這幾個:
(一)文秘處
承辦國務院、國家部委和省政府、省政府部門來文來電;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出文電的審核、送簽和制發;負責來文來電的分閱和組織辦理;負責機要、印鑒管理、收發、檔案資料等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管理部門的保密管理工作;負責編輯《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報》、《市政府大事記》;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二)綜合室
為市長提供綜合政務服務;負責綜合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重要政務工作情況;負責組織起草、審核市政府辦公廳綜合文字材料;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碰頭會議和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綜合性會議;協助市長組織安排專題會議。
(三)秘書一處(四)秘書二處(五)秘書三處(六)秘書四處
以上四個處分別為分管市政府領導提供綜合政務服務;負責市政府相關重要文件的督辦;協助分管市長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審核有關文稿,督辦落實分管領導批示及會議確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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